校内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 2022 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辽工发〔2022〕19 号)安排,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举办 2022 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举办2022年辽宁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示范引领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学科及参赛对象
1.竞赛学科。竞赛设立四个组别,分为文科(不含思政课)、理科、工科。思政课教学竞赛另行安排。
2.参赛对象。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年龄在 40 岁以下(1982 年 8 月 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
四、竞赛实施
1.预赛。我校积极动员,及时部署,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教学竞赛预赛,选拔能够充分展示良好师德师风和高层次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省级初赛。
2.省级初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选择组别,每个组别推荐 1 名教师参加省级初赛。省级初赛采取集中报送材料后评审的方式进行。省级初赛评审结果拟在辽宁省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
3.省级决赛。省级初赛各组前 10 名选手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拟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入围省级决赛参赛选手通过视频会议(腾讯会议)线上进行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竞赛材料(教学设计、课堂教学 PPT)、线上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进行现场综合评审。
4.参加全国赛事。根据省级决赛名次推荐选手(每个组别第 1 名)参加全国赛事(如第 1 名选手遇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由第 2 名选手替补,以此类推)。
五、奖励办法
1.省总工会对大赛各组别荣获第 1 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给予 1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名次证书。
2.省总工会对大赛各组别荣获省级决赛 2 至 5 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 8000 元、7000 元、6000 元、5000 元资金奖励。
3. 省总工会对参与年度地区或校内竞赛选拔、经省级初赛入围省级决赛、且报送预赛成绩的决赛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给予 1000 元资金奖励,奖金和证书与省级决赛荣获名次选手不兼得。
六、竞赛实施
1.报名时间及办法: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学科设置择优推荐参赛教师。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前将《辽宁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辽宁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到校工会,同时按照《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初决赛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将竞赛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到校工会(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一楼大厅工会工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202056
附件:1. 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初决赛实施方案
2. 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初决赛评分细则
3.辽宁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4.辽宁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辽宁大学党委教职工工作部
辽宁大学教务处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